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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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第2号)1、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若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需立即就医并告知近期旅居史。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减少聚集性活动。政策依据与发布时间报备要求依据梅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于2022年2月10日发布的2号通告制定。2、依据梅州市新型冠状

    2026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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